为推进环境要素配置市场化,山东枣庄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排污权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市场价值体系,优化环境要素配置。目前,枣庄首笔出让(转让)排污权交易已完成。
2023年3月初,枣庄启动《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编制工作;2023年7月24日,枣庄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枣庄制定了《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形成了“1+4”排污权交易体系,把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两项指标纳入试点。
经过前期工作,2024年4月份枣庄开始开展排污权受让方和转让方的申请受理,共有10家企业申购排污权,2家企业转让排污权。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受理转让申请、挂牌公告、意向登记后,5月27日上午盛隆化工有限公司10吨/年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实施竞拍,共6家企业参与,最终2家企业竞得,最高报价达44100元/吨·年,打破了2022年以来全省2批次5个市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最高竞价记录,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污染付费”的生态环境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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