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山东省淄博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暨政策出台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了《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
城市货运配送堪称城市运转的动脉,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窗口。这两个政策的出台,旨在激发淄博市城市配送领域的活力,培育一批绿色、规范运营的城配企业,鼓励全市所有从事城市配送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来。
依据《管理办法》,已在淄博市投入运营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以及城市配送企业,只要满足认定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可申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经过区(县)、市两级审核通过后,便可被认定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
综合考虑国家评分细则以及淄博市创建基础等诸多方面因素,淄博市此次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考核指标因试点企业类型不同而各有侧重。货运枢纽作为城市配送网络中的一级节点,重点考核园区的功能建设,例如仓储、分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中转换装等基本功能的实现情况,以及干支衔接、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模式的实现情况;公共配送中心作为城市配送网络中的二级节点,重点考核园区的组织功能,比如是否实现统一存储、集中分拣,是否采用共同配送等先进组织模式;对于城市配送企业的考核则侧重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先进组织模式的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
而在《奖补办法》中,奖补对象明确分为三类:达到《管理办法》考核标准,且在考核周期内考核合格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以及满足要求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
自2022年10月淄博市入选国家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以来,一直以打造示范性强、可推广性高的“组群式”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为目标,致力于打造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推动城市货运体系集约、高效、降本、绿色、智能运行。如今,两个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淄博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今年是淄博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淄博市将以“绿色环保、便民利民、降本增效、城市畅通”为引领,探索解决城市货运配送中存在的通行不畅、停靠装卸难、“最后一公里”成本高、信息“孤岛”等突出问题。到示范期末,在现有物流枢纽节点的基础上,布局3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5个公共配送中心、150个末端共同配送站;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不少于800辆,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新增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不低于80%;设置道路范围内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不少于340个;商贸流通领域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模式的货运量比例不低于50%;培育AAA级(含)以上城配企业不少于5家;城市货运配送运输成本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3%,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20%。通过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激发城市货运配送活力,推动绿色高效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