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营主体商事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规范经营主体商事中介服务机构的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唐县财政局、高唐县税务局,制定《高唐县经营主体商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方案》,多措并举规范经营主体商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建立机制,规范经营方式
《方案》要求中介机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中介身份、亮照经营,并以合理方式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与委托人依法订立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权利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一次性准确告知办理经营主体商事业务的法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指定本机构所属具体中介从业人员,严格按照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以规范形式和法定程序办理委托人的经营主体登记业务;建立健全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落实主体责任。
明确标准,建立信用体系
中介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应当如实填写委托人身份信息,确保经营主体登记业务申请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不得实施或者协助、纵容委托人实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虚假登记;不得对政府部门已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违规收费,或以实体印章、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等政府采购免费项目提供增值服务的名义进行收费;不得故意拖延经营主体登记业务办理进度,虚构、捏造、隐瞒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或告知补正意见;未经经营主体允许,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公开、加工、传输、买卖经营主体相关信息;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开展培训,扩大宣传力度
召开规范经营主体中介服务培训会,对高唐县2024年度11家营利性商事登记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解读方案内容,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要求中介机构运用网上办、掌上办、电子签名等数字化手段,对能实现“全程网办”“零见面审批”的经营主体登记业务,采用便利化办事路径,并协助委托人及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提高中介服务便利性、时效性,减轻委托人负担;依法平等享受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大厅内公共资源 ,严禁任何人滥用、无理占用、破坏公共资源;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规定,不扰乱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秩序,遵循行政审批、纳税申报相关规定、流程,不扰乱工作人员正常审批程序。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传和公示,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知晓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