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部门出台意见为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五级阶梯-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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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30 09:48:10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三部门出台意见为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五级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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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健全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以教师之强支撑教育之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构建教师专业发展阶梯,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特点和专业成长规律,将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划分为新任教师、新秀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为教师设计和提供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培训项目,促进教师拾阶而上、不断提升。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进阶机制。省级研究制定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的参考标准。

  扩增师资培训资源。汇集整理现有各类中小学师资培训课程资源,逐项分析和标注所适用的教师群体对象,加强标准化、体系化建设,逐步形成分层分类、多维度多模块、服务支持教师发展各阶段的培训课程体系。分学段、分学科遴选认定一批名师培育机构。细化培训责任分工。适应教师专业发展要求,进一步统筹和整合培训力量,明确省、市、县、校各级培训的重点任务,打造上下衔接、协同培养的工作格局。

  推行教师自主选学。通过分阶段、分类型、分主题提供丰富多彩的培训内容,支持由教师个人或者以学校为单位自主选学,逐步形成教师培训“每人一课表”,调整教师培训必修与选学的内容结构,实现以自主选学为主体。

  强化培训学分管理。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全面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优化继续教育学分结构,5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培训,其中,市县级提供的培训不少于180学分,且市县组织的面对面培训合计不少于120学分,省级提供线上、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分;校级培训不超过120学分。(记者 王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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