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人。1月17日,山东省淄博市委组织部牵头印发《关于推动“能人治村、青年强村”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双人双村30条”)。新政共计30条,从多个维度激励广大能人和青年回村任职创业、谋发展促振兴。
为了给回村创业的能人和青年提供有力支持,“双人双村30条”在创业贷款及平台搭建方面给出一系列优惠政策。深入实施“村村都有好项目”计划,与“村村都有好青年”联动互促,以“好项目”留住“好青年”,以“好青年”助力“好项目”,用发展平台留人。对回村创业的个人和其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个人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企业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在立体培养赋能方面,分批分层支持优秀返乡创业人员参加企业家教育培训、企业家看企业等培育活动,提升创业创新能力;落实“保险增信贷”、“行长会客厅”等政银企沟通机制,帮助破解融资难题。办好用好乡村振兴“实事实说”大讲堂、村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等载体平台,组织回村任职人员和村级后备力量对标学习、比学赶超。办好用好淄博市乡村振兴学院,建设提升100个左右乡村振兴实训基地,对回村任职人员和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全覆盖培训。
在拓宽发展路径方面,“双人双村30条”提到,积极推进基层干部学历提升,对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统一组织参加农村基层干部在职学历提升。坚持备用结合,递进式培养,村“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从村级后备力量中选拔。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
为了让回村任职的能人和青年无后顾之忧,淄博市在服务供给方面也作了充分的考虑。对回村任职人员有购房需求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政策;对回村任职人员的配偶,在当地暂无工作的,根据个人特点或原单位工作性质,由相关区(县)会同镇(街道)定向式、精准化汇总推送当地就业岗位信息,积极协调帮助就业;对回引到村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的,其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政策入学,也可由任职所在区(县)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实现区(县)范围内就近入学。
关于待遇保障方面,此次淄博市更是展现出十足诚意,“双人双村30条”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农业农村领域表现突出、专业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在本行业本系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得到业内广泛认可、对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支持申报“淄博英才计划”行业拔尖人才项目,支持期内给予每人每月800元补贴;回村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的,报酬包括“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总和每年不少于4万元,并落实正常增长机制;健全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奖励机制,奖励资金总量不超过近3年村级集体平均经营收益增量的20%,奖励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